天津清新空氣行動:“清單式”管理問責大氣污染
來源:天津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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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張鳴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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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 2016-03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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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4日,天津細化了今年清新空氣行動年度工程任務清單,壓實了時間表、路線圖和責任人,確定了今年全市和各區(qū)縣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(shù)、PM2.5和PM10年均濃度降幅均將力爭達到12%以上。
3月14日,天津細化了今年清新空氣行動年度工程任務清單,壓實了時間表、路線圖和責任人,確定了今年全市和各區(qū)縣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(shù)、PM2.5和PM10年均濃度降幅均將力爭達到12%以上。
據(jù)了解,今年,天津清新空氣行動年度工程任務包括燃煤、揚塵、機動車和船舶、工業(yè)企業(yè)大氣污染防治以及網格精細化管理等5個方面共623項,任務數(shù)量較2015年的318項增加近1倍。同時,根據(jù)天津大氣污染復合型、季節(jié)性和多因素的特征,全年全市將開展臭氧、渣土運輸、散煤和揮發(fā)性有機物4個大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。
有關部門將對全年清新空氣行動落實情況實行“清單式”管理,每月定期調度各項工程任務完成情況,對督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,并按照《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(試行)》進行考核問責。同時按照各區(qū)縣制定的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員管理和考核辦法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空氣質量在線監(jiān)測管理和考核辦法,將治污責任壓實至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,嚴格考核問責。